台灣買家在日本買下一間收益物件之後,下一個問題幾乎都是同一句:「那誰幫我管?」人在台灣、房客在日本、租約與催繳都是日文——找一家日本的管理公司是必然的選擇。
但這裡有一個台灣買家很容易踩空的地方:日本的「代管」不是一種契約,是兩種法律性質完全不同的契約,而且從業者給你的名稱上常常看不出差別。更常被誤讀的是「家賃保証」「空室保証」這幾個字——它在日本法律上的意思,跟中文字面上的「保證」並不一樣,而且這件事是日本國土交通省自己在官方文件裡明講的。
這篇文章把制度講清楚:兩種契約差在哪、2021 年上路的那部新法要求業者做什麼、簽約前該逐條問出來的東西、以及我們查不到所以一個字都不寫的部分。
先講清楚本文的性質。這是制度整理,不是法律意見、不是稅務意見,也不是投資建議。個別契約的效力與條款解釋,只有日本的弁護士、司法書士、稅理士等具資格的專業人士能判斷,我們不做判斷、不代辦。文中制度為 2026 年 8 月查證當下的公開資料,實際適用一律以主管機關公告與你委任的專業人士判斷為準。本文也不寫任何物件、不報價、不做收益試算。
一、日本的「代管」有兩種,法律上完全不同
管理受託契約:你還是出租人
第一種是管理受託契約(管理委託)。屋主把「招租、收租、對應房客、清潔修繕安排」等業務委託給管理業者,但租賃契約仍然是屋主與房客之間的契約,屋主是出租人(賃貸人)。
這代表:空室的時候沒有租金收入,風險在屋主身上;租金要調多少,最終是屋主的決定。
特定賃貸借契約(サブリース/マスターリース):業者才是你的相對人
第二種是特定賃貸借契約,一般稱為マスターリース契約,業界俗稱サブリース(轉租)。這種結構是:管理業者先向屋主承租整棟或整戶,再以自己的名義轉租給房客。
這代表:屋主的相對人不是房客,是業者。房客是誰、租多少,屋主未必經手。屋主收到的是業者付的租金——這就是「家賃保証」這個說法的來源。
⚠️ 這兩種契約的差別不在名稱,在於誰是租賃契約上的出租人。看到契約書時,直接找「賃貸人」欄位寫誰,比看標題可靠。
二、2021 年上路的賃貸住宅管理業法改變了什麼
日本在 2020 年 6 月公布了「賃貸住宅の管理業務等の適正化に関する法律」(賃貸住宅管理業法)。這部法律分兩階段施行:サブリース 相關規制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施行、賃貸住宅管理業的登錄制度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施行。
對外國屋主而言,這部法律最實際的意義是:它把很多原本靠業者自律的事情變成法定義務,也因此變成你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的東西。
登錄制度:管理戶數 200 戶以上須登錄
依國土交通省賃貸住宅管理業法入口網站的說明,須登錄的規模在規則第 3 條定為 200 戶;管理戶數即使只是一時超過 200 戶,在那個時點沒有登錄就不能經營賃貸住宅管理業。
⚠️ 反過來說也要理解正確:管理戶數未達 200 戶的業者不登錄並不違法。「沒有登錄」不等於「不合法」,但登錄與否是可以查證的事實,而登錄業者受該法的行政監督。
登錄業者的法定義務
- 業務管理者的配置:官方頁面明載「営業所又は事務所ごとに、賃貸住宅管理の知識・経験等を有する業務管理者を1名以上配置する必要があります」——每一個營業所至少配置一名業務管理者。
- 管理受託契約締結前的重要事項說明
- 財産の分別管理:收來的租金等與業者自有財產分開管理
- 委託者への定期報告
サブリース 業者的四項規制(第 28 條~)
國土交通省入口網站把サブリース相關規制列在法第 28 條至第 36 條,其中最核心的四項是:
- 誇大広告等の禁止(法第 28 條)
- 不当な勧誘等の禁止(法第 29 條)
- 契約締結前の重要事項説明義務(法第 30 條)
- 契約締結時の書面交付(法第 31 條)
注意這幾條的適用對象:是サブリース業者對屋主,不是對房客。也就是說,這部法律保護的是你這個屋主。
三、「家賃保証」在日本法律上到底保證了什麼
這是整篇文章最需要看懂的一段。
日本的借地借家法第 32 條第 1 項規定了借賃減額請求権——承租人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請求減少租金。在サブリース結構裡,向屋主承租的是業者,所以行使這個減額請求權的人,就是那家承諾「家賃保証」的業者。
這不是我們的推論,是官方文件裡寫明的運作方式。國土交通省賃貸住宅管理業法入口網站的 FAQ 明確記載:
特定転貸事業者(サブリース業者)が借地借家法第 32 条第1項に基づく借賃減額請求権を行使しようとするときは、当該請求権の行使の前に、変更(減額)しようとする家賃の額及び当該家賃の設定根拠その他変更事項について、当初契約の締結前の重要事項説明と同様の方法により、賃貸人に対して書面の交付等を行った上で説明する必要があります
同一份 FAQ 對廣告的要求更直接:
パンフレット等の広告において『家賃保証』『空室保証』など、空室の状況にかかわらず一定期間、一定の家賃を支払うことを約束する旨等の表示を行う場合は、『家賃保証』等の文言に隣接する箇所に、定期的な家賃の見直しがある場合にはその旨及び借地借家法第 32 条の規定により減額されることがあることを明確に表示する必要があります
把這兩段合起來讀,結論非常清楚:
- 「家賃保証」不等於「租金金額永遠不變」。 日本官方要求業者在廣告上,就必須把「可能依借地借家法第 32 條被減額」這件事明確標示出來。
- 但業者要減額不能片面通知了事:必須在行使前,以與當初締約前重要事項說明相同的方式,把要改成多少、根據是什麼,書面交付並說明。
所以真正該問的問題不是「有沒有保證」,而是「家賃改定(見直し)的時點、頻率與判斷依據,契約上怎麼寫」。
⛔ 我們不評論任何一家業者的好壞,也不推薦或勸阻採用サブリース。它是日本法律承認的契約類型,本文只整理制度。
四、簽約前該逐條問出來的八件事
下面這些都是可以在簽約前要求對方以書面說明的項目,多數本身就落在法定重要事項說明的範圍內。
1. 這份契約是「管理受託」還是「特定賃貸借」
看「賃貸人」欄位寫誰。這一項決定了後面七項的意義。
2. 對方有沒有登錄,登錄編號是什麼
國土交通省有公開的檢索系統可以查賃貸住宅管理業者:https://etsuran2.mlit.go.jp/TAKKEN/ ——同一個系統也能查宅地建物取引業者與マンション管理業者。這是你自己就能查證的事實,不需要透過任何人轉述。
3. 家賃改定(見直し)的時點、頻率與依據
依前一節,這是「家賃保証」真正的核心條款。要問出來的是:多久檢討一次、依據什麼指標、有沒有下限。
4. 免責期間
サブリース 契約常見在交屋後設有一段業者不支付租金的期間(免責期間)。⚠️ 這段期間有多長是契約條件,不是法定值,官方沒有統一標準,只能逐案看契約。
5. 契約解除的條件——特別是屋主想中途解約時
要看的是:屋主能不能中途解約、要件是什麼、有沒有違約金。⚠️ 借地借家法對出租人終止租約有正當事由的要求,而在サブリース結構裡屋主是出租人、業者是承租人——這一點常常出乎台灣買家意料,務必請專業人士確認個案。
6. 修繕費用的分擔
誰出、上限多少、需不需要屋主事前同意、是否指定施工業者。
7. 財産の分別管理與匯款週期
租金收進來之後怎麼保管、多久匯給屋主一次、匯款手續費誰付。前兩者是登錄業者的法定義務範圍,後者是契約條件。
8. 定期報告的頻率與內容
報告要含哪些項目(入居狀況、收支、修繕紀錄),用什麼語言、什麼形式提供。
五、退租時的「原状回復」,誰付錢
這是屋主端的固定成本,也是最容易被誤會成「被業者坑」的一項。日本國土交通省有一份公開指引:「原状回復をめぐるトラブルとガイドライン」(再改訂版,平成 23 年/2011 年 8 月)。
指引的分擔原則是:
- 賃借人(房客)負擔:故意・過失、善管注意義務違反,以及超出通常使用方式所造成的損耗。
- 賃貸人(屋主)負擔:建物設備的自然劣化・損耗(經年變化)與房客通常使用所產生的損耗(通常損耗)。
換句話說,壁紙泛黃、榻榻米自然老化這類「住久了本來就會這樣」的部分,制度上是屋主的成本。這不是業者刁難,是官方指引寫的分擔方式。把它放進持有成本的心理預算裡,比事後爭執有用。
⚠️ 這份指引是指引,不是法律,個別契約與判例仍以個案為準。
六、官方有免費的標準契約書可以拿來對照
國土交通省公開了數種標準契約書樣本,任何人都能下載:
- 賃貸住宅標準管理委託契約書(管理受託用)
- 特定賃貸借標準契約書(マスターリース/サブリース 用)
- サブリース住宅標準契約書
- 賃貸住宅標準契約書(屋主與房客之間的租約樣本)
它們最實際的用法不是拿去簽,而是拿來對照業者給你的合約少了哪些條款、或哪些條款被改成對誰有利。你不需要看得懂全部日文——把標準版與業者版並排交給你委任的專業人士,問題會浮出來得很快。
七、非居住者屋主的一個額外環節:租金的源泉徴収
台灣屋主在日本收租,制度上還有一層台灣人不熟悉的設計。依國税庁的說明(No.2880「非居住者等に不動産の賃借料を支払ったとき」、No.2884「非居住者等に対する源泉徴収・源泉徴収の税率」),向非居住者支付日本不動產賃貸料時,支付方原則上須源泉徴収 20.42%。
例外是:個人為了自己或其親族居住而承租的情形不需源泉徴収。也就是說,租給法人或租來做非居住用途時,這一層會實際發生。
⚠️ 這只是源泉徴収階段,不是最終稅負;最終稅負要看確定申告。稅務細節與四個階段的完整拆解,我們另外整理了一篇:台灣人在日本買房要繳哪些稅。個案一律請稅理士判斷,我們不提供稅務意見。
八、我們查不到,所以一個字都不寫的部分
這篇文章刻意留白的地方:
- 管理手数料的行情百分比:中文網路上常見「日本大約 5%」這類說法,我們找不到任何官方統計或公告基準可以引用,因此不寫數字,標為待確認。實際費率是契約條件,請直接要書面報價。
- サブリース 的租金保證比例與免責期間長度:同樣查不到官方統一標準或統計,標為待確認。
- 各業者的實際履約紀錄、減額發生頻率:沒有公開的統計來源可查,我們不做任何推測,也不引用來路不明的個案。
- 哪一家管理公司比較好:這不是文章能回答的問題,我們也不做業者推薦。
我們是在大阪實際做住宿營運的團隊,不是法律事務所也不是管理業者評鑑機構。上面這些是我們自己做功課時逐條查證的整理,公開出來讓後面的人少走一段路。
需要有人用中文把這些條款問出來
如果你正在評估大阪的收益物件,把你的情況告訴我們——想看哪一區、要自住還是出租、打算自己找管理公司還是希望有人一起看合約——我們會把上面這些查證項目對應到實際物件,用中文說明每一份文件該向誰要、哪一條看到什麼要追問。
官方 LINE:@267fmlaq(可直接搜尋 ID 加入好友),或到 japan.her-yow.com 留下聯絡方式,我們會回覆你。
⚠️ 我們做的是資訊整理與中文對接:契約審閱與法律判斷由弁護士辦理、登記由司法書士辦理、稅務申報由稅理士辦理、賃貸管理由具登錄資格的管理業者辦理,我們不代辦,也不提供法律、稅務或投資建議。本文為一般性制度資訊整理,不構成任何個案的契約判斷。國外不動產投資,具有風險性,請投資人詳閱行銷文件並審慎考量後再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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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出處(日本官方網站與法令資料庫,可自行查證)
賃貸住宅管理業法ポータルサイト(法律全名、業務管理者配置、サブリース規制 法第 28 條~第 36 條)|國土交通省 https://www.mlit.go.jp/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pm_portal/
よくある質問(登錄門檻 200 戶/規則第 3 條、借地借家法第 32 條減額請求前的書面說明義務、「家賃保証」廣告的標示要求)|國土交通省 賃貸住宅管理業法ポータルサイト https://www.mlit.go.jp/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pm_portal/faq.html
適正化のための措置(サブリース 相關規制)|國土交通省 賃貸住宅管理業法ポータルサイト https://www.mlit.go.jp/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pm_portal/sublease.html
賃貸住宅管理業法 法律、政省令、解釈・運用の考え方、ガイドラインについて|國土交通省 https://www.mlit.go.jp/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const/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_const_tk3_000001_00004.html
「賃貸住宅の管理業務等の適正化に関する法律の一部の施行期日を定める政令」等の閣議決定(サブリース 規制 2020 年 12 月 15 日施行)|國土交通省 報道發表 https://www.mlit.go.jp/report/press/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16_hh_000001_00002.html
サブリース事業適正化ガイドラインの策定|國土交通省 報道發表 https://www.mlit.go.jp/report/press/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16_hh_000001_00004.html
賃貸住宅管理業者情報|國土交通省 https://www.mlit.go.jp/totikensangyo/const/sosei_const_fr3_000020.html
建設業者・宅建業者等企業情報検索システム(可查賃貸住宅管理業者的登錄狀態)|國土交通省 https://etsuran2.mlit.go.jp/TAKKEN/
「原状回復をめぐるトラブルとガイドライン」(再改訂版,平成 23 年 8 月)|國土交通省 住宅局 https://www.mlit.go.jp/jutakukentiku/house/jutakukentiku_house_tk3_000021.html
「原状回復をめぐるトラブルとガイドライン」について(經年變化・通常損耗與賃貸人負擔的分擔原則)|國土交通省 https://www.mlit.go.jp/jutakukentiku/house/jutakukentiku_house_tk3_000020.html
賃貸住宅標準管理委託契約書|國土交通省 https://www.mlit.go.jp/common/001228954.pdf
『サブリース住宅標準契約書』について|國土交通省 https://www.mlit.go.jp/jutakukentiku/house/jutakukentiku_house_tk3_000018.html
『賃貸住宅標準契約書』について|國土交通省 https://www.mlit.go.jp/jutakukentiku/house/jutakukentiku_house_tk3_000023.html
No.2880 非居住者等に不動産の賃借料を支払ったとき(源泉徴収 20.42%、個人自用居住的例外)|國税庁 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taxanswer/gensen/2880.htm
No.2884 非居住者等に対する源泉徴収・源泉徴収の税率|國税庁 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taxanswer/gensen/28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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